滴滴被处80.26亿元罚款!
7月21日,国家网信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在16项违法事实面前,滴滴被严惩,一点都不冤。一件件、一桩桩,情节都极其严重。就拿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来说,过度收集信息高达1.07亿条,实属惊人。特别是,“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情况下,仍未进行全面深入整改,性质极为恶劣。”
这样的企业,置法律法规而不顾,置公共利益而不顾,置用户的合法权益而不顾,相关部门依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作出处罚,维护了法律尊严,也给亿万用户讨回了公道。
处罚决定出来后,滴滴回应称:“全面深入自查,积极配合监管,认真完成整改”。基于滴滴此前阳奉阴违、恶意逃避监管等行为,如今更要听其言观其行。所谓的整改不能流于表面,所谓的自查不能走过场。更重要的是,要真正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建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维护网络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兹事体大,不能儿戏,更不能反其道而行之。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作为一家体量较大、掌握较多用户信息的企业,滴滴更有责任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这是底线问题,滴滴应牢记心间。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依法依规处理滴滴,给滴滴敲响了警钟,也给相关企业发出了警示: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要依法合规运营,都要守住底线、健康有序发展。如果价值观跑偏了,发展方向走歪了,把法律法规碾在脚下,不仅法律不答应,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