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发帖人网上发表恶意攻击言论被告上公堂,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布时间: 2024-01-08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汪著玥 陈永铧

  实习生 罗裕琛

  “感谢法院的审判,依法制裁了那些在网络上恶意攻击贬低企业的行为,维护了我们民营企业的声誉。”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帖侵犯民营企业人格权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受到涉案企业的点赞好评。

  武汉小拉公司(化名)作为一家民营教育机构,发现某社交平台上询问小拉公司情况的帖子下有多人匿名发表“XXX水平不行”,以及对于公司创始人“三本毕业花钱买毕业证”等言论,严重影响到企业以及企业家的声誉,对企业的经营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11月21日,小拉公司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固定侵权行为。但小拉公司无法锁定发帖人信息,只能转而求助法院。

  法院立案受理小拉公司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即某社交平台经营者)网络侵权纠纷一案后,经承办人金莎法官沟通协调,向该公司出具调查函。该公司向法院披露了发帖人的注册手机号码,并表示未登记发帖人的身份信息。承办人随后又依据电话号码向四家电信、移动公司出具协助调查函,查询到所有手机号码的机主身份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所需涉案数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相关国家机关应当提供,并有序接入诉讼平台,由互联网法院在线核实、实时固定、安全管理。

  承办法官金莎表示,依据该项规定,社交网络平台是有义务向法院依法提供相关涉案信息,“如果涉案社交网络平台拒不提供信息,那么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平台。”

  在查询到发贴人信息后,小拉公司撤回原起诉,选择以其中的3名发帖人为被告分别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损失,并公开道歉。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小拉公司的创业人是正规大学研究生毕业,并非发帖所说“三本毕业花钱买毕业证”,而公司提供的服务也并不是“水平不行”。

  据悉,法院将开庭传票送达给3名被告后,被告均未出庭应诉。

  最终,武昌区法院判决发帖人在某社交平台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公证费、律师费等损失。宣判后,各方均服判息诉。

  “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承办法官金莎提醒,企业名誉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依法保护企业的名誉权。人民法院也将依法找出躲在网络背后的“侵权人”,坚持公正与效率,依法审判,还企业一个“清白”。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加强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司法保护,及时制止侵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名誉权等人格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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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发帖人网上发表恶意攻击言论被告上公堂,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布时间:2024-01-08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汪著玥 陈永铧

  实习生 罗裕琛

  “感谢法院的审判,依法制裁了那些在网络上恶意攻击贬低企业的行为,维护了我们民营企业的声誉。”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帖侵犯民营企业人格权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受到涉案企业的点赞好评。

  武汉小拉公司(化名)作为一家民营教育机构,发现某社交平台上询问小拉公司情况的帖子下有多人匿名发表“XXX水平不行”,以及对于公司创始人“三本毕业花钱买毕业证”等言论,严重影响到企业以及企业家的声誉,对企业的经营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11月21日,小拉公司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固定侵权行为。但小拉公司无法锁定发帖人信息,只能转而求助法院。

  法院立案受理小拉公司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即某社交平台经营者)网络侵权纠纷一案后,经承办人金莎法官沟通协调,向该公司出具调查函。该公司向法院披露了发帖人的注册手机号码,并表示未登记发帖人的身份信息。承办人随后又依据电话号码向四家电信、移动公司出具协助调查函,查询到所有手机号码的机主身份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所需涉案数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相关国家机关应当提供,并有序接入诉讼平台,由互联网法院在线核实、实时固定、安全管理。

  承办法官金莎表示,依据该项规定,社交网络平台是有义务向法院依法提供相关涉案信息,“如果涉案社交网络平台拒不提供信息,那么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平台。”

  在查询到发贴人信息后,小拉公司撤回原起诉,选择以其中的3名发帖人为被告分别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损失,并公开道歉。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小拉公司的创业人是正规大学研究生毕业,并非发帖所说“三本毕业花钱买毕业证”,而公司提供的服务也并不是“水平不行”。

  据悉,法院将开庭传票送达给3名被告后,被告均未出庭应诉。

  最终,武昌区法院判决发帖人在某社交平台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公证费、律师费等损失。宣判后,各方均服判息诉。

  “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承办法官金莎提醒,企业名誉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依法保护企业的名誉权。人民法院也将依法找出躲在网络背后的“侵权人”,坚持公正与效率,依法审判,还企业一个“清白”。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加强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司法保护,及时制止侵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名誉权等人格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