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西宁可能要封城”等不实消息 西宁警方依法行政处罚4人

发布时间: 2022-09-09 来源:央视网
  西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9月7日,西宁市部分微信群及微博平台中传播“西宁今晚可能要封城”等不实消息,扰乱公共秩序。西宁市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案件一:
  朱某某(女,26岁),2022年9月7日中午15时许,道听涉疫信息后未经核实,向所在微信群中发送虚假疫情信息,导致虚假信息被转发扩散,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城北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二:
  张某某(女,56岁),2022年9月7日中午12时许,道听涉疫信息后未经核实,向所在微信群中发送虚假疫情信息,导致虚假信息被转发扩散,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城北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三:
  赵某某(男,29岁),2022年9月7日0时许,将编造的不实涉疫信息,发布至社会微信群中,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城中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四:
  吴某(男,50岁),2022年9月7日,未经核实在微信群发布“西宁要封城”的虚假疫情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根据以上违法事实,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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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西宁可能要封城”等不实消息 西宁警方依法行政处罚4人

发布时间:2022-09-09来源:央视网

  西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9月7日,西宁市部分微信群及微博平台中传播“西宁今晚可能要封城”等不实消息,扰乱公共秩序。西宁市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案件一:
  朱某某(女,26岁),2022年9月7日中午15时许,道听涉疫信息后未经核实,向所在微信群中发送虚假疫情信息,导致虚假信息被转发扩散,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城北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二:
  张某某(女,56岁),2022年9月7日中午12时许,道听涉疫信息后未经核实,向所在微信群中发送虚假疫情信息,导致虚假信息被转发扩散,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城北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三:
  赵某某(男,29岁),2022年9月7日0时许,将编造的不实涉疫信息,发布至社会微信群中,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城中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四:
  吴某(男,50岁),2022年9月7日,未经核实在微信群发布“西宁要封城”的虚假疫情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根据以上违法事实,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