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连日来,各地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积极利用典型案例讲解法律规定,宣传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维护国家安全·全国法院在行动”专题,集中展现各地法院特色宣传活动和优秀普法作品,推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因酒后未赶上飞机
心中不满
为了发泄情绪
55岁的潘某
谎称飞机上有炸弹
导致飞机延误
101名旅客行程安排受到影响
4月15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潘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
缓刑六个月
2024年3月1日15时
被告人潘某某因未赶上航班
在北京市首都国际机场
与某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
为发泄不满情绪
谎称飞机上有炸弹
潘某某的行为
造成该航班全体旅客及行李
进行防爆检查及二次安全检查
经排查后未发现异常
航班延误约2小时
公安、反恐和特警支队及安保公司等
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朝阳法院认为
被告人潘某某编造
虚假爆炸威胁恐怖信息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依法应予惩处
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认罪认罚
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根据潘某某犯罪的事实、
犯罪的性质、情节
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潘某某表示不上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旅客要注意文明守法,如遇到航班延误、取消等突发情况,应当采取理智、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切莫一时冲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发泄不满情绪,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远程出行时,建议提前安排好时间,提前充分了解不同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