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美颜”,违者最高罚三万?

发布时间: 2023-08-23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

  不少消费者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在农贸市场里看到的鲜肉海鲜、瓜果蔬菜,个个新鲜艳丽、卖相诱人;买回家后却仿佛大变了样,要么水了吧唧,要么灰不溜丢。究其原因,二者隔了一盏“生鲜灯”。
  
  这种特殊的照明设备,通过不同的光照颜色,可以让生鲜产品看起来更加靓丽,也更容易激起人们的购买欲,因此被商户看做是生鲜产品的“美颜神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会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的照明等设施。该新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行。
  
  “生鲜灯”是怎么来的?又为何不让用了?
  
  能美颜的“生鲜灯”
  
  北京新发地市场是北京市交易规模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近日,中国新闻周刊来到新发地肉类交易大厅,发现市场里的采光光源大致分两种,一种是荧光灯,主要用在商品陈列区之间的通行区域,而在商品陈列区,则普遍使用了一种红色外壳的吊灯。
  
  与天花板上的荧光灯相比,这些照射生鲜柜台的吊灯采用点阵式LED灯泡,颜色明显偏红。在灯光的照射下,每块肉看上去都是格外新鲜,肥的地方白花花、瘦的地方红彤彤。
  
  中国新闻周刊将一块牛肉拿起,从灯光下离开几步,原本“光鲜亮丽”的牛肉一下子变暗了,仿佛柴了不少。
  
  而在牛羊肉摊位对面,水产海鲜档口一字排开。不同于肉类区域的红色灯光,水产区域光线明显偏冷偏蓝,类似水族馆一般,与前者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名摊主表示,这些灯都是由市场统一加装的。至于作用,他也承认,除了让肉看上去更鲜亮、更新鲜外并没有特殊之处,“不防蚊虫也不保鲜,但你没有就是卖不过其他人”。
  
  随后,中国新闻周刊又分别走访了物美超市、永辉超市等大型连锁商超,这里也能看到类似的照明灯。
  
  这些灯采用轨道射灯的造型,每隔几米就有一组,每盏灯都调好了照射角度,效果与新发地市场的吊灯大差不离。
  
  而且除了肉类和水产柜台外,许多蔬菜摊位、水果摊位也在使用。比如水果使用黄光,蔬菜则使用偏绿的光源。
  
  在水果销售区域,处在这种灯光照射范围内的阳光玫瑰葡萄,颜色格外透亮,而旁边恰好在灯光照射区域外的另外一串绿色葡萄,颜色就要暗淡不少。
  
  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被称作“生鲜灯”。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表示由于商家使用“生鲜灯”,导致无法看出肉质是否新鲜,最后买到不新鲜的产品。甚至还有网友总结出了“避坑攻略”——使用手机闪光灯照射,以此辨别新鲜与否。
  
  12月起禁用“生鲜灯”
  
  中国新闻周刊在电商平台搜索“生鲜灯”,出现了几千个相关商品,一些销量好的店铺部分产品已售4万件以上。
  
  这些“生鲜灯”的价格大多在百元以内,有些商家不仅宣称“好生意都用生鲜灯,好看才好卖”,还提供了产品使用前后的效果对比图以及具体的用灯指导。比如暖红光对应熟食效果,淡红光对应鲜肉效果,淡绿色对应蔬菜效果,暖色则对应水果效果。
  
  从评论区看,买家也大都是生鲜产品的经营者。一位买家这样表示:“照得猪肉非常漂亮,生意非常好,会回购”,还有买家表示:“物美价廉,准备再多买几个挂成一排。”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近几年确实接到过消费者关于“生鲜灯”的投诉,为此他们也专门走访市场了解情况。
  
  “就我们走访了解,使用生鲜灯并不等于食品必然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但消费者确实对于取消‘生鲜灯’有着较强的呼声,因为存在被误导的可能,”该负责人表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商家使用“生鲜灯”可能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只是用这种灯照明,让消费者看得更清楚并没有问题。但如果商家通过“生鲜灯”导致产品跟真实的情况不一样,那就是误导消费者,使其知情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而现在的情况很明显,这些灯已经超出了基本的照明功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办法》第七条明确指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这一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在获知上述管理办法后,已经着手下架“生鲜灯”。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永辉超市、物美超市均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将按照国家规定逐步退出相关“生鲜灯”照明设施的使用,改为正常光。
  
  漏洞还没完全堵上
  
  8月16日,中国新闻周刊跟随海淀市场监管局来到五道口集贸市场,这里是《办法》颁布后海淀区更换“生鲜灯”的试点单位,也是海淀区较早完成更换的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通知后,市场第三天就完成全部换装。“换装的吊灯一共42盏,主要涉及肉类和水产档口,光源则全部改用日光灯。”
  
  在一处猪肉档口,摊主向中国新闻周刊展示,在开灯和关灯的不同情况下,五花肉和排骨肉眼基本看不出区别。该摊主表示:“自己每天在摊位前坐十多个小时,原来的灯特别晃眼,现在好多了。”
  
  不过也有部分生鲜市场的商家感到为难。他们表示政策已经听说了,但不知道更换什么灯光,因为《办法》并没有具体明确哪种灯可以用。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生鲜灯实际上并不是一种行业标准,而是在使用过程中慢慢形成的一种叫法。“没有标准也就意味着没有太明确的参数界限。”对此,陈音江也担心,没有具体参数,未来会不会给商家以及基层执法带来困难。
  
  从国标来看,我国现行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农贸市场照明标准值中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但对于商户使用的吊灯是否需要参照这一标准各方看法不一。
  
  从地方来看,浙江宁波曾有过相关试水。2021年12月10日,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 1125-2021 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菜市场地方立法。其中对百姓特别关心的肉类、熟食卤品和水产等交易区的照明问题作出了规定。
  
  曾参与上述规范制定的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伍晓茜表示:“根据国家相关照明标准,灯光一般按色温区分,3300k以下为低色温,发出的光偏红偏暖,大部分的暖光都是这个色温。这个色温的光给人以温馨舒适的感觉,俗称暖光,肉类、熟食类交易区就比较喜欢用这种灯。对此,我们规定以上摊位应选择色温在2500k-3300k区间、显色指数不低于80%的光源,这样可以较好地还原食材的真实性。”
  
  除了灯光参数尚待明确外,陈音江还表示,熟食档口和面包店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生鲜灯”使用情况。
  
  中国新闻周刊在一家销售酱猪蹄、酱牛肉、扒鸡、香肠的熟食档口发现,盛放熟食的玻璃柜在顶部安置了红色的光带;而在好利来面包店内,每层面包货架的顶部也都额外布设了黄色灯带。
  
  但由于此次《办法》只针对食用农产品,因此熟食档口和面包店暂不会受到影响。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陈音江期待政策能够进一步完善,将可能存在的漏洞完全堵上。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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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美颜”,违者最高罚三万?

发布时间:2023-08-23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

  不少消费者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在农贸市场里看到的鲜肉海鲜、瓜果蔬菜,个个新鲜艳丽、卖相诱人;买回家后却仿佛大变了样,要么水了吧唧,要么灰不溜丢。究其原因,二者隔了一盏“生鲜灯”。
  
  这种特殊的照明设备,通过不同的光照颜色,可以让生鲜产品看起来更加靓丽,也更容易激起人们的购买欲,因此被商户看做是生鲜产品的“美颜神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会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的照明等设施。该新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行。
  
  “生鲜灯”是怎么来的?又为何不让用了?
  
  能美颜的“生鲜灯”
  
  北京新发地市场是北京市交易规模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近日,中国新闻周刊来到新发地肉类交易大厅,发现市场里的采光光源大致分两种,一种是荧光灯,主要用在商品陈列区之间的通行区域,而在商品陈列区,则普遍使用了一种红色外壳的吊灯。
  
  与天花板上的荧光灯相比,这些照射生鲜柜台的吊灯采用点阵式LED灯泡,颜色明显偏红。在灯光的照射下,每块肉看上去都是格外新鲜,肥的地方白花花、瘦的地方红彤彤。
  
  中国新闻周刊将一块牛肉拿起,从灯光下离开几步,原本“光鲜亮丽”的牛肉一下子变暗了,仿佛柴了不少。
  
  而在牛羊肉摊位对面,水产海鲜档口一字排开。不同于肉类区域的红色灯光,水产区域光线明显偏冷偏蓝,类似水族馆一般,与前者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名摊主表示,这些灯都是由市场统一加装的。至于作用,他也承认,除了让肉看上去更鲜亮、更新鲜外并没有特殊之处,“不防蚊虫也不保鲜,但你没有就是卖不过其他人”。
  
  随后,中国新闻周刊又分别走访了物美超市、永辉超市等大型连锁商超,这里也能看到类似的照明灯。
  
  这些灯采用轨道射灯的造型,每隔几米就有一组,每盏灯都调好了照射角度,效果与新发地市场的吊灯大差不离。
  
  而且除了肉类和水产柜台外,许多蔬菜摊位、水果摊位也在使用。比如水果使用黄光,蔬菜则使用偏绿的光源。
  
  在水果销售区域,处在这种灯光照射范围内的阳光玫瑰葡萄,颜色格外透亮,而旁边恰好在灯光照射区域外的另外一串绿色葡萄,颜色就要暗淡不少。
  
  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被称作“生鲜灯”。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表示由于商家使用“生鲜灯”,导致无法看出肉质是否新鲜,最后买到不新鲜的产品。甚至还有网友总结出了“避坑攻略”——使用手机闪光灯照射,以此辨别新鲜与否。
  
  12月起禁用“生鲜灯”
  
  中国新闻周刊在电商平台搜索“生鲜灯”,出现了几千个相关商品,一些销量好的店铺部分产品已售4万件以上。
  
  这些“生鲜灯”的价格大多在百元以内,有些商家不仅宣称“好生意都用生鲜灯,好看才好卖”,还提供了产品使用前后的效果对比图以及具体的用灯指导。比如暖红光对应熟食效果,淡红光对应鲜肉效果,淡绿色对应蔬菜效果,暖色则对应水果效果。
  
  从评论区看,买家也大都是生鲜产品的经营者。一位买家这样表示:“照得猪肉非常漂亮,生意非常好,会回购”,还有买家表示:“物美价廉,准备再多买几个挂成一排。”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近几年确实接到过消费者关于“生鲜灯”的投诉,为此他们也专门走访市场了解情况。
  
  “就我们走访了解,使用生鲜灯并不等于食品必然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但消费者确实对于取消‘生鲜灯’有着较强的呼声,因为存在被误导的可能,”该负责人表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商家使用“生鲜灯”可能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只是用这种灯照明,让消费者看得更清楚并没有问题。但如果商家通过“生鲜灯”导致产品跟真实的情况不一样,那就是误导消费者,使其知情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而现在的情况很明显,这些灯已经超出了基本的照明功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办法》第七条明确指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这一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在获知上述管理办法后,已经着手下架“生鲜灯”。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永辉超市、物美超市均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将按照国家规定逐步退出相关“生鲜灯”照明设施的使用,改为正常光。
  
  漏洞还没完全堵上
  
  8月16日,中国新闻周刊跟随海淀市场监管局来到五道口集贸市场,这里是《办法》颁布后海淀区更换“生鲜灯”的试点单位,也是海淀区较早完成更换的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通知后,市场第三天就完成全部换装。“换装的吊灯一共42盏,主要涉及肉类和水产档口,光源则全部改用日光灯。”
  
  在一处猪肉档口,摊主向中国新闻周刊展示,在开灯和关灯的不同情况下,五花肉和排骨肉眼基本看不出区别。该摊主表示:“自己每天在摊位前坐十多个小时,原来的灯特别晃眼,现在好多了。”
  
  不过也有部分生鲜市场的商家感到为难。他们表示政策已经听说了,但不知道更换什么灯光,因为《办法》并没有具体明确哪种灯可以用。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生鲜灯实际上并不是一种行业标准,而是在使用过程中慢慢形成的一种叫法。“没有标准也就意味着没有太明确的参数界限。”对此,陈音江也担心,没有具体参数,未来会不会给商家以及基层执法带来困难。
  
  从国标来看,我国现行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农贸市场照明标准值中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但对于商户使用的吊灯是否需要参照这一标准各方看法不一。
  
  从地方来看,浙江宁波曾有过相关试水。2021年12月10日,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 1125-2021 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菜市场地方立法。其中对百姓特别关心的肉类、熟食卤品和水产等交易区的照明问题作出了规定。
  
  曾参与上述规范制定的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伍晓茜表示:“根据国家相关照明标准,灯光一般按色温区分,3300k以下为低色温,发出的光偏红偏暖,大部分的暖光都是这个色温。这个色温的光给人以温馨舒适的感觉,俗称暖光,肉类、熟食类交易区就比较喜欢用这种灯。对此,我们规定以上摊位应选择色温在2500k-3300k区间、显色指数不低于80%的光源,这样可以较好地还原食材的真实性。”
  
  除了灯光参数尚待明确外,陈音江还表示,熟食档口和面包店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生鲜灯”使用情况。
  
  中国新闻周刊在一家销售酱猪蹄、酱牛肉、扒鸡、香肠的熟食档口发现,盛放熟食的玻璃柜在顶部安置了红色的光带;而在好利来面包店内,每层面包货架的顶部也都额外布设了黄色灯带。
  
  但由于此次《办法》只针对食用农产品,因此熟食档口和面包店暂不会受到影响。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陈音江期待政策能够进一步完善,将可能存在的漏洞完全堵上。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