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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 通讯员 杨亚飞 吴庆榜)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他人财产,已成为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的新“增长点”。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一中院”)通报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分析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呈现的新趋势,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有所增加;未成年被告人呈低龄化趋势,主要集中在15-17周岁。
发布时间:2024-06-03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 通讯员 杨亚飞 吴庆榜)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他人财产,已成为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的新“增长点”。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一中院”)通报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分析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呈现的新趋势,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有所增加;未成年被告人呈低龄化趋势,主要集中在15-17周岁。